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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扎特 (1756-1791)

莫扎特是奧地利作曲家,他從小便很有音樂天份。少年時期的他已跟從父親及姊姊到歐洲作旅行演奏,其後被薩爾茲堡總主教賞識而僱用,並定居於維也納。莫扎特的作曲速度相當驚人,在短暫的一生中寫了六百首作品,當中包括五十首交響曲,四十首小提琴奏鳴曲,二十九首弦樂四重奏及二十多首鋼琴協奏曲等。他可說是十八世紀末期古典音樂的靈魂人物,與海頓、貝多芬等作曲家齊名。

孟德爾遜 (1729-1786)

孟德爾遜是德國作曲家,也是萊比錫音樂學院的創辦人。孟德爾遜對德國的音樂事業影響深遠,他不但為多種樂器組合創作了華麗和迷人的樂曲,更全力推薦和支持巴哈那些被人忽略的作品,使馬太受難曲等樂曲得以被人重視。此外,他所創作的交響曲中,在木管樂器當中的運用出神入化,旋律優美生動,例如在歌劇《仲夏夜之夢》中的詼諧曲中更是達到前所未有的境界。

貝多芬 (1770-1827)

貝多芬生於十八世紀的德國波昂,是古典樂期的重要人物,他早期的音樂將古典樂期音樂的特點充分發揮出來,而後期的作品還加入了豐富的感情,所以他是古典樂派與浪漫樂派的重要橋樑。貝多芬共創作了九首交響曲、三十二首鋼琴奏鳴曲,還有協奏曲及其他室樂作品。他的奏鳴曲、室內樂和協奏曲中都帶有濃厚的交響曲色彩,所以交響曲形式可說是他所有作品的中心觀念。歌劇方面,他創作了著名的「費黛里奧」。他在創作過程中,會不斷修改自己的作品,務求令作品不斷有創新的意念和表現方法。

舒伯特 (1798-1828)

舒伯特是奧地利作曲家,與貝多芬同是從古典派樂期過渡至浪漫派樂期的作曲家。他寫了六百餘首藝術歌曲,九首交響曲,還有鋼琴及歌劇作品,以藝術歌曲最為人讚譽。他擅長捕捉?的意象,並將其轉化成藝術歌曲。他是藝術歌曲的代表作曲家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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